Category 非正式遗嘱

Hall v Hall 是否意味着可以不找律师?别急,没那么简单

本文由 W & G Lawyers主任律师 Nancy Wang 撰写。

我们上一篇文章讨论了 Hall v Hall [2026] QSC 134 一案。在该案中,一名女性在去世前不久留下的一份手写便条,被昆士兰最高法院认定为有效的非正式遗嘱。这样的案件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个想法:如果一张随手写在沙发上的便条都能起作用,那为什么还要正式找律师准备遗嘱呢?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。但坦白说,如果把 Hall v Hall 理解为“可以不用找律师”的信号,那将是一个严重错误。原因如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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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正式便条何以成为有效遗嘱:Hall v Hall [2026] QSC 134

本文由 W & G Lawyers主任律师 Nancy Wang 撰写。

并非所有遗嘱都是在律师办公室内整齐打印、由立遗嘱人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的文件。昆士兰法律承认,一个人真实的最终意愿,不应仅仅因为文件形式不完美而当然无效。Crow 法官在近期案件 Hall v Hall [2026] QSC 134 中作出的判决,正是这一原则的有力体现。该案涉及一名女性在去世前不久留下的一份手写便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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