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由 W & G Lawyers 主任律师 Nancy Wang 撰写。
试想这样一个情境:您持有一块开发用地的购买选择权,数月前已向土地所有人支付了一笔不小的订金。协议明确约定,除非土地所有人违约,否则订金不予退还。如今,选择权即将在几天后到期,但政府在选择权期间提出的一项规划,可能占用地块临街部分的一条土地,进而影响整个开发项目的可行性。双方都没有违约。土地所有人虽然理解您的处境,却已经收到了您的钱。
此时,您仿佛站在一个十字路口,每条路都通向您不愿面对的结果。
本文讨论的正是这样的困境,以及在昆士兰州最高法院于2024年作出的一宗判决中,买方如何通过一条看似违背直觉的路径,追回了27.5万澳元的订金。买方没有退出交易,而是先向交易中再走了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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