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工程:完成停滞开发项目的贷款人能否收回相关成本?

本文由 W & G Lawyers主任律师 Nancy Wang 撰写。

昆士兰州最高法院近期作出的一项判决,对开发项目失败、贷款人不得不亲自接手完成工程时,融资方所处的法律地位作出了有益提醒。

简而言之,占有抵押物业并完成半建成项目的抵押权人,通常可以在其他对该物业持有担保权益的贷款人之前,优先收回其支出的款项——但前提是其担保文件及任何优先权安排的起草允许其这样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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